1.申請人請務必詳閱計畫各項規定。
2.計畫執行期限最長以1年為原則,計畫執行期限須介於112年7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之間。
3.詳細說明請至國科會網站(https://www.nstc.gov.tw/)動態資訊「計畫徵求專區」查詢。
4.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:0800-212-058,02-2737-7592。